吉林:长春市朝阳区民政局长春市朝阳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2018-10-18

    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朝阳区民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朝阳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TZB201814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31-8510923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朝阳区民政局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
  联系方式:贾女士 0431-8510923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迎 0431-85370361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春市朝阳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JTZB201814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朝阳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人为长春市朝阳区民政局。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2.2 服务对象及补助标准:
  服务对象:(1)具有朝阳区城区户籍并实际居住在长春市城区范围内的老人(服务对象条件具体详见《关于规范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长民规〔2018〕1号)规定);
  (2)入住养老机构的或者已经享受失能照护保险政策待遇的老人不能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政策;
  补助标准:政府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所需资金市、区按1:1比例承担。
  2.3 服务内容:服务内容严格按照《关于规范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长民规〔2018〕1号)相关内容执行。包括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助浴服务、助洁服务、洗涤服务、助行服务、代办服务、康复辅助、精神慰藉、助医服务、应急服务以及日间照料服务等。严禁以食物或生活用品代替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
  2.5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2.6 入围家数:十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投标人应为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或经工商行政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3.3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居家养老服务等相关内容;
  3.4 有合法稳定收入来源、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具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工作设备;
  3.6 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3.7 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
  3.8 必须在居家养老服务内容范围内开展服务。不得以居家养老服务为名从事传销、强迫性消费等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的活动;
  3.9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需在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期间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
  3.11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4.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7日至2018年10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到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吉林省担保大厦10楼招标部)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开户许可证;
  (3)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验资报告;
  (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08日10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人民大街卫星广场财富领域四楼5A07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朝阳区民政局
  联系人:贾女士
  联系电话:0431-85109239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
  联系人:李迎
  电  话:0431-85370361   
  监督部门: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9230402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2 投标人应为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或经工商行政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3.3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居家养老服务等相关内容;3.4 有合法稳定收入来源、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具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工作设备;3.6 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3.7 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3.8 必须在居家养老服务内容范围内开展服务。不得以居家养老服务为名从事传销、强迫性消费等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的活动;3.9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10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需在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期间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3.11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作无效标处理;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17日 09:00 至 2018年10月2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吉林省担保大厦10楼招标部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08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8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人民大街卫星广场财富领域四楼5A07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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