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民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GXTC-186814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50194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民政局)
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大厦
联系方式:张女士 0431-8150194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雪、王建 0431-81852896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栋32层招标部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变更公告
受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民政局)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招标编号:GXTC-1868140)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
采购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50.08万元/年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服务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服务要求:居家养老服务
服务对象: 具有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且符合以下条件:
1.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下同)的特困人员、失独家庭老人,城市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残疾老人,重点优抚对象老人。
2.60周岁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中的空巢老人、曾获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空巢老人。
3.60周岁以上的失能和失智老人(其中失能老人的能力评估由各区级民政部门自行组织;失智老人须持有智力残疾一、二级的《残疾人证》)。
4.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空巢老人。
空巢老人是指不与子女或其他家属共同居住,且子女或其他家属不在同一街道(乡镇)居住的老人。符合两项及以上条件的老人,只能认定一次,不可重复享受补贴。有下列情况的不能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政策:(1)入住养老机构的(2)已经享受失能照护保险政策待遇的。
服务内容:为全区符合条件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助浴服务、助洁服务、洗涤服务、助行服务、代办服务、康复辅助、精神慰藉、助医服务、应急服务等。
服务标准:为每人每月享受200元服务。部分内容作为承接主体必须所提供的免费服务项目。
服务期:自合同签定之日起1年。
服务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服务须知:
1.最终数据以实际接受服务人数为准。
2.本项目按服务标准的固定单价结算,投标人不需要进行报价且必须相应此单价结算,其固定单价已包含人工费(含工资、保险、社保、税费等)、人身意外商业保险费、交通费、消耗品费用、日常杂费、劳保费、活动费以及各种税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可预见费及完成招标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3.本项目入围5家合格投标人,入围投标人服务数量以实际接受服务人数为准。
其他: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服务内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只投标其中的一部分,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采购期间内属于有效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投标人的特定资格条件: 具备已纳入长春市或汽开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目录库;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8日(每天9:00-11:00,13:00-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长春市或汽开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目录库供应商网页打印、投标人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除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以外,以上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栋32层招标部)办理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公告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公告期限:自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1日14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大厦4楼开标室。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 购 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民政局)
地 址:长春东风大街7766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431-81501947
技术电话:0431- 81501939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栋32层招标部
联 系 人:吴雪、王建
电 话:0431-81852896
邮 编:130000
电子信箱:gxzbjl@163.com
监督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电 话:0431-81501632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见招标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50.0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01日 09:00 至 2018年11月0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栋32层招标部)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1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1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大厦4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采购期间内属于有效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