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怀柔区民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怀柔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运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怀柔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运营项目
项目编号:XHTC-FW-2019-022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东东
项目联系电话:010-6390593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怀柔区民政局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北大街26号
联系方式:胡先生010-696232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东东010-63905932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10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按照北京市《关于加强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建设的意见》〔2016〕12号的要求,2017年怀柔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已建成运营,在满足基本功能要求的基础上开展工作。承接已运行的区级科技养老信息综合平台的运行维护;承接已运行的区级科技养老信息综合平台的升级;承接已运营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的相关运营工作等。整合区域内各类优质服务资源,实现养老服务全覆盖;负责居家养老服务热线接听及服务单分发;负责服务质量监管回访,服务单回访率不低于30%,并作好记录;负责投诉电话接单,投诉处理督办,并作好记录;负责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培训依托人才实训基地,引进国内外优秀管理团队、优秀师资,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年度为甲方培训各类管理、护理人员不少于600人次;负责监督管理巡视探访、居家辐射、教育培训、驿站运营等各项服务;负责项目展示服务,项目体验服务,参观交流接待;使用怀柔区养老服务信息综合平台的养老信息数据的分析应用,提升信息数据的利用效益,为区政府、民政局的决策、管理、监督、指导提供数据依据等。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3)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实行员工制的管理制度,具备整合资源和运营管理能力;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网站截图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被授权人签字,打印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后);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2.9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4月15日09:00至2019年04月22日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11层
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购买时请携带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办理报名及购买文件事宜。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5月07日13: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5月07日13: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怀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京市怀柔区雁栖大街53号,开标室1。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本公告的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2、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4、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