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老龄办:3700万“失能老人”有望优先住养老院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我国目前失能老人总数已超过3700万人,这些人今后有望优先入住公办养老院。
    日前,全国老龄办等24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指出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要在保障“三无”老年人、“五保”老年人服务需求的基础上,优先照顾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老年人。与此同时,民政部近日也发布通知称,将对公办养老机构进行改革试点,通知中同样提到,公办养老机构应当充分发挥托底作用。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表示,2014年,将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据了解,民政部2014年将使各类养老床位达到570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27张。
    据社科院《2014社会蓝皮书》数据,2013年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2亿人,其中,失能老人的总数已经超过3700万人。但与庞大的老龄人口相比,我国的养老机构数量却并不乐观,并且我国老年服务产业的发展,要远远落后于老年人口的增长速度。民政部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11月,全国养老床位达到500.17万张,各类养老机构近4.5万家。细算下来,每1000名老年人拥有的养老床位只有25张。这一比例远低于发达国家50‰~70‰的平均水平。
    对于失能老人来说,入住养老院最大的阻碍并不是“一票难求”,而是一些养老机构拒收失能老人。另一方面,政府的补贴仅集中在高龄老人和“三无”以及低收入家庭失能老人群体,对全体失能老人缺乏专项补贴。
    记者在查询中发现,月费用在2000元以上的养老机构并不少见。而人社部公布的2013年我国企业职工养老金月人均是1900元,也就是说,一些地方的失能老人很有可能负担不起自己的“床位钱”。
    民政部近日发布的《关于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到,公办养老机构将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运营,并将探索提供经营性服务的公办养老机构改制,把专门面向社会提供经营性服务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成企业。
    民政部的这一《通知》是基于目前不少公办养老机构存在的职能定位不明确、运行机制不健全、发展活力不足等问题,而进行的深化改革。
    如今公立养老机构改制,会不会造成失能老人的权益更无法得到保障?一位业内人士提到:“公办养老机构将逐步转为企业或民营,这意味着公立养老院将会涨价。”
    不过,记者发现,《通知》中也明确指出了,“公办养老机构应当优先保障孤老优抚对象、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充分发挥托底作用。”这是否意味着,公办养老院改制并不会改变其职能?记者1月2日就这一问题致电民政部,但并未获得民政部方面的回应。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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