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以房养老” 试点仅选择京沪穗汉系为防控风险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保监会周一(2014年6月2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鼓励保险业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至此,在征求了3个月的意见后,该政策正式落地。
保监会指出,“反向抵押养老保险” 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对于为什么会选择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个城市作为试点城市,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养老处处长姚渝在会上指出,主要是“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太新,出于慎重的考虑。
保监会表示,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在我国尚属新生事物,其业务流程复杂,期限较长,涉及领域广。保险公司开展此项业务,将面临较为突出的利率风险、房价波动风险、长寿风险、现金流风险等业务风险,同时也将受到房地产政策、税收政策以及法律环境的影响。
保监会对此非常慎重,设立了2年的试点期,希望通过试点的方式,逐步积累经验,进一步明确相关监管要求,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该项业务在我国的健康发展。正是基于上述原因,保监会决定仅在个别城市开展试点工作。
姚渝表示,其中北京、上海、广州作为一线城市,经济较为发达,保险市场相对较为成熟,老龄人口数量较多,房地产市场容量较大;武汉和北京均已有保险公司投资兴建养老社区,可在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和养老社区的结合上开展一些尝试和探索。
 
(来源: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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