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省公安厅消息,省公安厅打击整治养老诈骗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
线索举报范围为,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合同诈骗、制售伪劣商品等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依法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安全。举报线索对案件侦办发挥重要作用的,将依照公安机关《群众举报违法犯罪奖励办法》对举报人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