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市经信委等10部门向全市各区发布《“北京通-民政一卡通”管理办法》,将由民政部门免费向本市享受政策性津贴、补贴、救助或优待的民政对象发放“北京通—民政一卡通”。该卡分“民政普通卡”和“民政优待卡”两种,现有资金发放、社会优待等5大功能,民政政策范围内的津贴、补贴、抚恤金、慰问金等财政资金都将通过“民政一卡通”发放。目前,各区已开始着手准备相关工作,预计未来全市30余万民政对象将获得该卡。
“民政一卡通”的发放对象:社会救助对象、优抚对象、见义勇为人员、军休人员、征地超转人员、民政部门代管的地方退休退职人员等享受政策性津贴、补贴、救助或优待的民政对象。
“民政一卡通”的发放原则:该卡按照“一人一卡”的原则由民政部门主动制发,无需个人申请,各区民政局负责本辖区范围内“民政一卡通”发行工作。
民政一卡通分类:
根据发放对象、适用范围和使用功能的不同,“民政一卡通”分为“民政优待卡”和“民政普通卡”。
民政优待卡
面向具有社会优待政策的京籍残疾军人、京籍伤残人民警察、京籍军队离休干部、京籍见义勇为人员发放,加载相应的社会优待功能;
“民政普通卡”
面向不具有社会优待政策的其他类民政对象发放。各类津贴补助将直接发至该卡
“民政一卡通”将采用全市统一卡面样式。“民政优待卡”:A面印有北京通标识、“北京市/社会服务通/民政优待卡”字样;“民政普通卡”:A面印有北京通标识、“北京市/社会服务通/民政”字样;两卡B面统一印制照片、姓名、出生年月、发证日期、北京通标识和编号、市政交通一卡通标识和编号、银行标识和账号等信息。
“民政一卡通”主要功能:
民政资金的发放、查询、提现等功能
用于多类民政资金的发放
银行借记卡功能:借记卡功能激活参照银行相关规定执行,每月3次市内跨行取款免手续费,并同民政对象银行存折进行关联
社会优待功能
“民政一卡通”可共享养老(助残)服务单位消费优惠,并根据首都民政事业不断发展的需要,不断扩展政策性优待功能
市政交通功能
“民政一卡通”内置市政交通一卡通功能,在指定的充值网点充值后,可在市政交通一卡通应用领域使用
此外,见义勇为、优抚等民政对象享有的免费交通及公园年票赠票等优待功能也将逐步纳入。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有了该卡,今后民政政策范围内的社会救助金、津贴、补贴、抚恤补助、慰问金等财政资金的发放将更加方便,可直接打入该卡发放至各民政对象。
此外,持民政一卡通的民政对象还可根据相关政策,在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实现医疗费二次报销电子结算。持卡人可自行在市政交通一卡通指定充值网点充值缴费,缴费后可在市政交通一卡通应用领域(如公交、地铁等)使用。该卡还具备银行借记卡功能,每月至少三次市内跨行取款免手续费。
“民政优待卡”可免费乘公交逛公园
《办法》规定,民政对象持“民政优待卡”可享有免费乘坐市内地面公交车和城市轨道交通工具,免费参观和游览市、区级政府投资为主建设并运营管理的公园、景区、博物馆等优待。持卡人免费乘坐地面公交,须上、下车刷卡;乘坐城市轨道交通工具,须在人工售票亭换取免费乘车票;游览公园、景区、博物馆等,在装有刷卡设备的场所须刷卡入内;在没有刷卡设备的场所,按照各公园、景区、博物馆管理要求进入。
“民政普通卡”:持卡人乘坐地面公交和城市轨道交通,费用支付及优惠按照市政府发布的相关票价政策执行。
注意事项:
“民政一卡通”首次制作免费,民政对象可本人或委托他人到所在街道乡镇指定地点或军休所办理领卡手续。
“民政优待卡”仅限本人使用,优待功能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时间自发行日期起计算,在有效期到期前,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民政优待卡”至制卡银行网点办理延期。
“民政一卡通”在使用过程中丢失的,持卡人应及时挂失储蓄账户金额(卡内市政交通一卡通电子钱包金额无法挂失),并到所在街道乡镇指定地点或军休所申请补卡。因故造成卡片无法正常使用的,可持卡到制卡银行申请换领新卡。补、换卡期间不影响资金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