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住建厅对有关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下发通知,今后,凡新建城区和居住(小)区,建设单位应当依照国家和山东省相关标准和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公共走道楼梯电梯均将实施无障碍改造
通知提出,今后各市在编制新一轮城乡总体规划时,将统筹考虑城市发展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按照一定规划期城镇老年人口构成、规模等因素,合理确定养老服务设施类型、布局和规模,实现养老服务设施的均衡配置。
在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审查过程中,编制单位和管理部门将按照人均用地不低于0.1平方米的标准,对城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作出具体的规划安排,严格按照《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标准要求,分区分级配套规划建设养老服务设施。
同时,结合“十三五”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创建工作、老旧居住区整治、棚户区改造等专项工作,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相关标准和规范,推进老年人家庭以及居住区缘石坡道、轮椅坡道、人行通道和建筑公共出入口、公共走道、楼梯、电梯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的无障碍改造,优先支持老年人居住比例高的住宅加装电梯。
按照通知要求,今后,凡新建城区和居住(小)区,建设单位应当依照国家和山东省相关标准和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同时,各市建设主管部门将加强对《无障碍设计规范》《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规范》等国家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使城镇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烟台首部“老楼电梯”去年8月完成安装
去年8月23日,在位于烟台市芝罘区胜利路359号预备役老干部楼,楼体外两部新安装的独立承重电梯格外醒目,这栋以老龄住户为主的旧楼,就此告别了居民拎着大包小包、扶着楼梯、一步三歇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