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总结前一年的时间了,2018年已经过去,那么,2018年国家出台了哪些重量级的政策,对养老产业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中健联盟产业研究中心结合政策的影响力、大家的关注度以及对未来政策和养老产业发展的影响力等,选出影响中国养老产业发展的十大政策,与大家交流:
一、国家主席令第二十四号: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作出修改,明确:“设立公益性养老机构,应当依法办理相应的登记。“设立经营性养老机构,应当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养老机构登记后即可开展服务活动,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关于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最早是出现在: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再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营业执照作废声明、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审批、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等17项行政许可等事项,其中6项提请修法后取消。
二、国家卫健委成立老年健康司 老龄健康司。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中央编办公布的国家卫健委三定方案确定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其中,与老龄工作、健康养老服务密切相关的职责有三条:
1、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2、管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代管中国老龄协会,指导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3、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
关于卫生健康委员会与民政部的有关职责分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民政部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求助工作。
三、国务院发文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推进健康养老家政等服务消费持续提质扩容 健康养老作为中央促进消费的重要领域,主要包括两个重要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8〕93号】
方案强调:养老领域。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建立养老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公办养老机构转制为企业或开展公建民营,建立健全养老领域公建民营相关规范,着力解决托底保障职能与公建民营不协调问题。编制实施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增加养老服务供给。推动医养结合,研究出台医养结合机构服务和管理指南,深入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开展养老机构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和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专项行动。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
四、民政部财政部确定第三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函【2016】200号)、《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开展第三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8】30号),在各地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民政部和财政部共同确定北京市通州区等36个市(区)为第三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
包括北京市通州区、河北省唐山市、山西省大同市、湖北省宜昌市等36个市区。
五、北京市民政局首次明确支持养老会员制,并提出具体要求 北京市民政局发布: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监管办法(试行)京民福发〔2018〕412号,明确提出: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按照市场机制自行定价,收费项目及标准向社会公示,收取押金时出具风险提示书。除利用自建或自有设施举办的养老服务机构外,严禁实施会员制。会员制收费额度原则上不能超过经营者可抵押物估值。会员费不得投资风险行业。
也就是说,对利用自建或自有设施举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可以实施会员制,同时强调会员收费额度原则上不能超过经营者可抵押物估值!
养老会员制一直是行业关注的重点和热点,北京市发布的文件,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对养老会员制进行了明确,有利于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六、北京市民政局明确:工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营利性养老机构享受同等运营补贴政策 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北京市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管理办法》,办法明确: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或运营管理、具有法人资质的养老机构。经工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营利性养老机构参照本办法享受同等运营补贴政策。
同时提出,满足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服务对象年度满意率达到85%以上等八项条件的养老机构发放运营补贴。
这是官方首次明确,养老补贴不问出身,不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均同等享受运营补贴政策。
紧接着沈阳出台政策,从2019年起,全市营利性养老机构与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享受同等补贴政策,不问出身,只要是市场主体就享受待遇,鼓励更多的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领域。
跟着广州将出台政策,经营性和公益性民办养老院享受同等的护理补贴。
七、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和《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进一步促进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残联以及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制定了《关于促进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
护理是养老产业的核心内容之一,护理服务业的发展,必然是养老服务业发展,有利于提升养老服务业的整体服务水平。
政策亮点: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统筹整合医疗、护理、康复和养老服务资源,逐步形成有序共享、功能合理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
鼓励有条件的院校、行业学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积极开展护理员培训,提高其病患、老年人、残疾人、母婴生活照护从业技能,扩大护理服务业人员队伍,拓宽社会就业渠道。
八、推进医养结合,优化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准入服务 关于优化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准入服务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8﹞29号】,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是医养结合最重要的因素。
文件要求:进一步理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内部工作流程,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审批”,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限,避免“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自2018年11月10日起,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含港澳台资,不含外商独资)时限由30日压缩至20日。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时限由45日压缩至30日。医师执业注册和护士执业注册时限由20日压缩至12日。
降低门槛,提高效率,医养结合才能够更好地发展。
九、允许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发展森林康养、养生养老等环境友好型产业 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关于积极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的意见》【全绿字〔2018〕5号】,在康养产业发展的过程中,对林地的使用一直是大家关注的政策重点之一,意见明确:在保障生态效益的前提下,允许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发展林下经济、生态观光旅游、森林康养、养生养老等环境友好型产业,并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也就是说,只要生态效益得到保障,请允许我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发展森林康养、养生养老。
随后在河北省发布的文件中,进一步明确了可以使用林地发展养老服务。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也在讨论对集体土地政策进行适当调整。未来土地政策将越来越利好养老产业的发展。
十、国务院调整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 根据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对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由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出任全国老龄委主任,并明确: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卫生健康委,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卫生健康委主任马晓伟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由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中国老龄协会会长王建军兼任。
未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导的我国老龄工作格局将逐渐形成,期待国家卫生健康委和民政部紧密配合,发展养老服务业,积极应对我国日益严重的老龄化形势!
其他还有一些关于特色小镇、农村土地调整的政策,也将对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中健联盟产业研究中心结合大家的关注程度和政策对行业的影响,选出影响中国养老产业发展的十大政策,供大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