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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智慧养老服务让老年人乐活在官渡
作者:   来源: 昆明信息港  2021-09-14


  面对人口老龄化、高龄化日益严重的发展趋势,官渡区主动应对,从组织上、政策上和投入上加大支持力度,打造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体系。通过建立“1+8+N”养老服务体系,搭建智慧养老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推进“官渡照护”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使老年人养老变得安心又省心。

  

  “1+8+N”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养老全覆盖

  在关上融城春晓小区,总面积达4581.54平方米,集养老服务示范、培训、评估、监督和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官渡区养老综合服务示范中心已成为全市乃至全省智慧健康养老的范本。示范中心建设投资超过1.6亿元,内设日间照料单元、失智护理单元等十余个功能分区,涉及全方位的养老服务领域。

  以区级示范中心为龙头,官渡区构建起“1+8+N”养老服务体系,即1个区级养老综合服务中心、8个街道级社区居家调度中心、N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或站点,搭建区级、街道、社区三级养老服务设施骨干网,依托“互联网+”智慧养老体系,实现养老服务全覆盖。

  目前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已建设完成1家,其余7家完成项目选址,正加快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43个,今年计划建设4个,目前均已完成项目选址。此外,还与44家房地产开发商签订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协议,配建养老服务设施面积达11.6万平方米。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16家,共建有养老床位4683张,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智慧养老实现养老高效化精准化

  今年22日,“全国第四批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授牌仪式举行,官渡区成为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试点示范基地。官渡区积极搭建区级智慧养老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通过“物联网、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实现区、街、居三级互联互通,全区养老服务“一中心、一张网、一地图”的实时养老运营服务。平台根据业务需求,不断改进完善,以服务基层数据生产单位为核心,持续提升基层养老院、街道居家社区养老中心的使用体验度,真正打造了一款“数据生产型”平台,从而推进养老服务的智能化、智慧化发展,让养老运营及业务“一网统管、一网通办”,初步建立起官渡区“互联网+”智慧养老体系。

  智慧养老体系建立后,可实现通过调度指挥系统搭建养老服务供需对接平台,及时响应居家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平时提供居家环境监测、身体状况监测、老年人状态监测、健康管理、精神慰籍、主动关爱等服务,紧急状况提供应急服务,特殊情况提供健康管理、康复护理等专业服务。20209月起依托调度指挥系统开展“官渡照护”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现该项目已在全区范围推广。此外,通过平台内的养老服务机构管理系统、智慧安防系统,实现对养老机构基本情况、活动情况、老人情况、安全情况的动态管理,提高管理效能,降低安全隐患,提高养老机构的服务标准和规范;通过民政审批系统实现老人高龄补贴、机构和居家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的申报、审批,提高养老服务智慧化水平;通过民政监管系统实现对老年人数据、养老服务质量、养老服务安全等的动态监管,老龄工作数字化运作。

 

  “官渡照护”服务暖心又贴心

  为进一步促进居家养老服务持续、有序和更高标准的发展,官渡区创建打造“官渡照护”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品牌。“官渡照护”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依托官渡区智慧养老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根据“政府搭台、社会参与、市场运作、服务外包”的原则,选择专业的养老服务机构作为服务提供商,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

  “官渡照护”已于202091日正式开展服务,老年人通过拨打“官渡照护”热线电话预约助餐、助浴、助洁、助聊、助安、助急、助行、助医、助乐、助学等10多项上门服务。其中,针对特困、重度残疾及满100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可享受政府购买的2-6小时居家养老上门服务;85-99周岁高龄老人提供低偿服务,每人每月个人承担费用不超过10元,其余服务费用由政府进行补贴,可享受2小时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开展至今,已为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8967人次,服务总时长6660.25小时,服务满意度95%以上,切实提升了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老年幸福食堂”让老年人享受家门口的服务

  官渡区还在全区推开新时代“老年幸福食堂”建设,以助餐为突破口,大力发展生活照料、家务料理、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上门服务。今年计划在10个社区设立新时代“老年幸福食堂”或助餐服务点,截止目前,和平路社区、董北社区、关上中心区社区、东华路社区、海华社区、云秀社区和新亚洲社区“新时代老年幸福食堂”(助餐服务点)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官渡区还推进实施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根据老年人身体情况,对特殊老年人家庭的通道、居室、厨房、卫生间等生活场所进行改造,特别是针对分散供养特困对象、低保家庭中的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低保家庭中的失能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困难高龄老年人等,给予每户不超过3000元的免费改造,切实提升老年人幸福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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