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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明确给予吸纳养老服务专业毕业生的机构以政策支持
作者:   来源: 江西省老龄办  2016-09-02

  为加快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推动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近日,江西省教育厅联合省民政和省发改委等部门下发《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的实施意见》,提出按照“积极发展、多种形式、全面加强、突出重点”的原则,大力发展养老服务相关专业,不断扩大人才培养规模,加强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建设,加快建立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全面提高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质量的指导思想。明确到2020年,基本建立以职业教育为主体,应用型本科和研究生教育层次相互衔接,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并重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培训1万名以上养老护理员,大力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受教育水平和职业能力的目标任务。
  该《实施意见》提出,要推进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教育体系建设,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养老服务类职业院校,加大养老服务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工作力度,适当增加社会工作等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数量,建立以职业教育为主体,应用型本科和研究生教育层次相互衔接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体系;要扩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规模,引导和鼓励高校通过实行单独招生、增加招生计划等,逐步扩大人才培养规模,将通过学费减免、设置奖助学金、签署就业协议等办法,吸引学生就读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定向培养一批养老服务业人才。鼓励和支持养老机构与职业院校合作,采取订单培训、对从业人员实施准入管理;要推进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点建设,鼓励和引导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设置老年服务与管理、康复治疗、护理学、健康管理、应用心理学、康复辅助器具应用与服务和社会工作等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开设老年社会工作、老年护理、老年人保健与营养、老年医学、老年心理学、生命伦理学等课程,还将重点支持一批有条件的学校开展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改革试点,引导学校在人才培养模式、课程、教材、教学方式、师资队伍等重点环节进行改革,建成一批教育观念先进、改革成效显著、特色鲜明的专业点,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建设整体水平。要支持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建设,依托职业院校和养老机构重点建设一批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开发与行业企业技术要求、工作流程、管理规范同步的实训指导方案,推进实训装备的合理配置与共享,提高实训基地使用效益。
  该《实施意见》要求,大力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养老护理员素质提升工程”,积极开展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和社区工作者等免费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积极发展现代远程教育,探索建立面向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教学及支持服务模式,向有需求的家庭成员普及照料失能失智等老年人的护理知识和技能。同时,积极推行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双证书”制度。推动职业院校与养老服务相关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深入合作,实行专业相关课程的考试考核与职业技能鉴定统筹进行,推动职业院校学生在取得毕业证书的同时,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对于已取得养老服务业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可由职业院校按相关规定择优免试录取,经考核合格后可获取相应学历证书。
  该《实施意见》明确,根据本地实际和养老服务业的特点,在专业建设、师资培训、招生就业、学生奖助、基地建设、从业人员待遇等方面制定并落实相应的优惠政策,对开设养老服务和管理专业的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招生计划安排及其他有关资源配置上予以一定倾斜,对吸纳养老服务和管理专业毕业学生的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等给予一定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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