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推动形成孝老爱亲的良好社会风尚。2014年6月10日,省妇联向各市(州)妇联下发通知,开展第五届吉林省“十大敬老好儿女”评选表彰活动。
本次评选共有5个硬件条件:要求家庭和睦,长幼和谐,与长辈相处融洽,家风正,孝德好;克服一切困难持之以恒地给老人无微不至的关怀,当老人面临重大突发事故(如病痛、心理障碍),能够尊重理解爱护老人,帮助老人顺利渡过难关;孝敬父母、长辈,尊重理解再婚父母,视继父母为亲生;义务赡养老人,尊老爱幼,主动关心、帮助社会上的老人,积极为老人办实事、做好事,事迹突出感人;在为老人服务的岗位上勤勤恳恳、无私奉献;热心老年公益事业,为老年群体捐款赠物事迹突出,有一定社会影响。
(来源:长春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