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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延养老险销售即将启动
作者:   来源: 泉州网  2018-06-01

  银保监会昨日公布了第一批经营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名单,共有12家公司入围。这12家公司包括:新华人寿、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平安养老、太平养老、太平人寿、泰康养老、泰康人寿、阳光人寿、中信保诚、中意人寿、英大人寿。
 
  险企需达到多项“硬指标”
  5月18日,银保监会发布《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从经营要求、产品管理、销售管理、投资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对保险公司开展相关业务提出要求。具体来看,开展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注册资本金和净资产均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上一年度末和最近季度末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仅经营受托型业务的养老保险公司除外。此外,具备较强的产品精算技术能力、长期资金投资管理能力、资产负债管理能力以及完善的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络等也是保险公司经营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的“硬指标”。
 
  降低投保人当期税务负担
  所谓税延养老保险,是指允许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投保人在个税前列支保费,等到将来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个税。由于退休后收入通常大幅低于退休前,这意味着领取保险金时投保人要交的税款变少,同时降低了投保人当期的税务负担。4月12日,财政部等五部委发布通知称,自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这也意味着酝酿超过10年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终于靴子落地。此次试点政策的适用对象包括工薪一族、个体工商户等,对于供职于企业的员工,月收入低于16667元者,可以享受到月收入6%的税前列支额度;月收入高于这个16667元者,则能享受每月1000元的税前列支额度,缴费期间资金收益暂不征税,领取时再缴纳相当于7.5%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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