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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递延养老模式迎突破!账户制落地倒计时,公募FOF跑马圈地
作者:   来源: 新浪财经  2020-03-02


  新经济e线获悉,继201911月证监会一口气新批20只养老目标基金之后,FOF产品再度密集获准放行。

  228日,证监会官网最新公示的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申请行政许可受理及审核情况显示,博时、长信、融通、新华、农银汇理、浦银安盛、易方达、国寿安保、鹏华等基金公司旗下14FOF产品于2020219日获批。

  “个税递延养老新政突破在即,届时,不仅仅是商业养老保险,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基金、信托等金融产品都有望纳入投资范围。”对此,有市场人士告诉新经济e线,“FOF产品扎堆获批背后,这也向外界传递了一个重要的信号,即为后续投资范围扩容提前做好产品储备。”

  今年215日,中国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鼓励和支持社保、保险、养老金等中长期资金入市,推动个人养老金税收递延账户投资公募基金政策落地。

  新经济e线注意到,这也是个人税延养老保险自20185月起试点以来,“账户”这个关键词首度被官方公开定调。

  实际上,第三支柱养老的实施制度包括产品制和账户制。当前,我国第三支柱实施模式是产品制,仅部分养老保险能够纳入税优范围。

  业内认为,同台竞技下,公募FOF跑马圈地有先发优势。在养老目标基金要求以FOF 形式运作的情况下,公募基金能依托自身丰富的产品线,为投资者提供多层次的收益来源,同时公募产品规范化的运作模式以及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加之FOF 产品的风险二次分散都能很大程度上降低养老目标产品的投资风险。

  公开资料表明,截至2019年末,全国社保基金资产总额2.6万亿元,累计投资收益额1.25万亿元,年均投资收益率8.15%。作为主力机构操盘手,公募基金管理了56%的养老金,而且公募基金助力社保基金取得了境内股票组合15.76%的年化收益率。

 

  窗口期再度来临

  据新经济e线了解,按照最初试点的目标,监管层曾希望在做好顶层设计的基础上,加快养老保障第三支柱建设,并计划在20195月份启动个税递延养老制度试点转常规。

 


  不过,由于个税递延商业养老政策落地涉及的环节比较多而拖延下来。如今,种种迹象表明,新的窗口期再度来临。

  第三支柱为个人养老金,是政府给予税收优惠、以个人名义自愿参与的养老金,其形式可为保险、基金、信托、理财等。

  另据中证报报道称,2020年或成为个人养老保险建设的破局之年,相关的制度改革已经箭在弦上。今年年初,银保监会在《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对加强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建设就有了明确指示。

113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要加快养老保险第三支柱改革的顶层设计,下一步要将养老保险第三支柱改革纳入国家重大改革内容。近期,财政部、人社部等多部门对推动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发展也作出了具体部署。

  新经济e线注意到,从量化指标看,中国养老金的充足性、可持续性、完整性均不达标,这也倒逼顶层制度改革加快推进。

2019墨尔本美世全球养老金指数涵盖全球37个国家或地区,中国以48.7位列总分第30名,低于59.3的平均水平。从分指数值看,中国养老金的充足性、可持续性、完整性分别为60.536.746.5,低于37国(或地区)均值的60.650.469.7。其中,可持续性、完整性掣肘尤为明显,主要由于第一支柱偿付压力大、第三支柱缺位。

  此前,从201851日开始,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面向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社会公众,实施为期一年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公众缴纳的保险费允许税前列支,养老金积累阶段免税,等到领取养老金时再缴纳税费。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和平安养老等5 批共23 家保险公司进入个人税延养老保险业务名单。

  不过,税延养老保险试点近两年来,由于税延试点采取EET税优模式,受制于间接税税制、试点自身的不足等因素,成效并不显著。具体而言,缴费环节按一定标准税前支列保费,投资环节免征个税,领取环节按实际税率7.5%征收个税。

  在试点的三地中,2019年上海地区社保和公积金共计扣除工资收入17.5%。以上海市30周岁男性投保人为例,若其月均收入10000元,每月可税前扣除保费600元,少缴个税35.5/月,30年累计12780元,占收入之比为0.036‰;若其月均收入16667元及以上,每月可税前扣除保费1000元,少缴个税100/月,30年累计36000元,占收入之比在0.060‰以下。由此可见,以上节税力度偏低。

  在我国实施产品制下,个人购买第三支柱合格金融产品作为参与载体,税收优惠只赋予到产品层面。根据积累期收益类型分为三类:A类收益确定型、B类收益保底型、C类收益浮动型。其中,B类产品根据领取方式分为每月结算收益的产品(B1款)和每季度结算收益的产品(B2款)。

  兴业证券分析师张忆东表示,中国税制环境、税延养老试点自身不足是试点效果低于市场预期的主要原因。具体表现在,我国是典型的间接税主导国家,2018年国内及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合计占比56.9%;企业所得税占比22.6%;个人所得税仅占8.9%,远低于美国联邦税收同期50.6%的比例。

  此外,从2018101日起,个税起征点从3500/月上调至5000/月导致个税纳税人数降至约6400万,仅占总人口的4.6%,进一步缩减了税优政策人口覆盖规模。而税延优惠与实际需求背离、操作流程复杂则是试点失利的内因。

 

  账户制模式突破

  新经济e线注意到,此次个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最大的亮点或在于第三支柱模式从产品制到账户制的突破。个人账户制度模式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建立统一、公共、安全、便民的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并与其他相关平台交互对接。

 


  在账户制下,开立专门的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作为个人参加载体,通过该账户缴费、购买第三支柱合格金融产品、领取养老待遇、查询参保权益信息等,税收优惠赋予到账户层面。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李超曾公开表示,制度设计方面,统一账户体系的搭建是关键一环。统一账户体系能够有效防止行业分割、管理分割、条块分割,有利于扩大覆盖面,衔接好财税政策,做好计税、投资、提取等各个环节。所以,确保账户制度的统一,是保障第三支柱养老政策以及个税递延政策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一步。

  据悉,在证监会前期推进的工作中,一是制定个税递延养老账户投资公募基金业务的规则,并配套完善信息平台建设;二是加强产品储备,将养老目标基金及部分长期运作规范、投资风格清晰的公募基金纳入投资范围。

  张忆东认为,账户制的优点,一是个体的产品选择、产品转换、待遇领取的便利程度更高;二是账户信息搜集及宏观监管的成本更低;三是账户实现了资金流与现金流的统一,有助于第二、三支柱间的转移、打通,促进三支柱体系的完善。

  值得关注的是,基金和保险是发达保险市场第三支柱养老金的主要形式,养老目标基金同时也是最重要的养老金融工具之一。如美国养老目标基金自问世以来规模增长迅猛,其中目标日期基金的资产规模从2000年的不到10亿美元发展到2018年的1.1万亿美元,年化增长率超过30%

  早在2018 8 6 日,证监会发布《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国内基金公司获准发行养老目标基金,为个人养老投资提供了新的产品选择。截至目前,基金公司可提供的养老目标基金包括目标日期基金和目标风险基金。

  截至2019年年末,全市场共有83只公募FOF产品(A\C合并计算),产品数量规模都有明显增长,产品类型从单一的普通FOF发展为普通FOF、养老FOF(目标日期、目标风险)双轨发展,覆盖了低、中、高等不同风险等级,为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提供了多样化的投资选择。其中,已成立的养老目标基金达64只,总规模超过240亿元。

  而在去年11月获批的20只养老目标基金中,东证资管旗下就占据三只,分别为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目标五年(FOF)、东方红颐和平衡养老目标三年(FOF)、东方红颐和稳健养老目标两年(FOF)。与此同时,南方基金也有两只产品获批,分别包括南方养老目标日期2040 三年(FOF)、南方养老目标日期2045 三年(FOF)。

  此外,中银、上投摩根、大成、安信、中加、交银施罗德、国寿安保、国海富兰克林、广发、万家、中欧、农银汇理、泰达宏利、天弘等14家基金公司也各有一只养老目标基金获批。截至新经济e线发稿时止,上述20只养老目标基金有待启动正式发行。

  可见,作为未来的业务增长点,不少基金公司已提前卡位布局。随着我国养老基金个税递延政策不日落地,公募养老FOF 产品也将迎来蓬勃发展的黄金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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