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有不法分子打着新型化养老的旗号,以高回报为诱饵,通过非法集资的方式攫取老年人的血汗钱、养老钱。韩某、芦某安、桂某芬就因此犯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至1年6个月不等,并处5万元至5000元不等罚金。芦某安提出上诉后,近日被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维持原判。
2016年4月,韩某成立公司并组建销售团队,通过发放宣传单、送小礼品等方式吸引老年人。随后告诉他们,只要成为该公司老年公寓会员,便可以优惠价入住养老公寓且有利息回报。许多老人经不住诱惑交钱成为会员。
2016年4月至2018年11月,韩某共计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145.2万元,将其中297万元转给了芦某安,支付桂某芬等销售人员工资共计141万余元,支付入会老人利息共计132.948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