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防诈骗保住养老钱”:谨防“以房养老”骗局
作者:   来源: 长江云  2021-05-19


  家住武汉市武昌区螃蟹甲的陆女士是一位孤寡老人,丈夫四年前去世以后,家里就剩下她一个人。眼看快满八十岁了,眼神儿越来越差,腿脚也不利索了,陆女士想入住养老院。但打听了一圈儿,稍微条件好一点的养老院每月需要交4000多元,这让陆女士犯了难。每月退休金3600元,几乎没什么存款,每月还需要买药。几年前,陆女士就听说了武汉在实行“以房养老”试点,但邻居们提醒她:“现在以房养老的模式还不成熟,还有一些老人因此受骗。”陆女士想买掉房子,但来看房的人都觉得小区太老、房子位于顶层,最终未能如愿。

  湖北之声、武汉市公安局和湖北省养老机构产业协会联合制作系列专题“老人防诈骗保住养老钱”。本期关注:谨防“以房养老”骗局。

  李波湖北省养老机构产业协会秘书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省养老机构产业协会秘书长;民政部养老服务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常务理事;湖北省民政服务标准化委员会委员

  李波:

  “以房养老”这种特殊的养老模式其实是对目前我国养老模式的一种很好的补充。以房养老模式本身并没有错,但现在个别机构以“以房养老”、“每月坐享高息收益”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诱骗老年人通过房产抵押借款理财,非法吸收公众资金,这就是基本的诈骗模式。

  回到“以房养老”本身来说,“以房养老”政策的本质目的,是解决养老服务购买能力不足的问题,本质上是一种“以房投保”养老模式,化解养老风险、减少养老负担、保障养老服务需求。

  还有一些机构宣传说,老人可以用房产“生钱”,是否可能?实际上,如果轻信类似的宣传,就很容易陷入“你要房产帮你生钱养老,别人要用养老套夺你的房产”。最终很有可能“生钱养老”无望,你的房产却“改姓更名”,“房本无归”。

  媒体曾经多次报道过有关“以房养老”的骗局。我个人建议:在相关部门还没有出台具体的以房养老实施细则之前,老年朋友不要过于草率地将自己的房子抵押或者出让给其它机构。相关职能部门应该尽快将“以房养老”试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相关经验及时向社会公布,避免老年朋友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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