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市认真落实一法一办法着力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作者:   来源: 抚州市老龄办  2018-04-13

  江西省抚州市现辖9县2区和1个高新技术开发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59.7万,占全市总人口14.61%。为使这些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确保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该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即“一法一办法”),大力发展老龄事业和老年福利事业,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风尚。
  第一,全面落实为老惠老政策。切实做好养老保险、老年优待、社会保障等工作,为老年人提供可靠的生活保障,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充分体现党委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一是全面落实养老保险政策。全市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且建立了正常的增长机制,月人均养老金从2017年1月份由1825元/月提高到1959元/月,人均增值134元。对年满60周岁且没有享受政府发给的其它补助,享受基础养老金,月标准由启动之初的55元提高到80元。二是认真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有效落实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两免”政策,即免费进入景区景点、免费乘坐公交车。为全市20万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和城乡特困、重点优抚对象中的其他老年人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今年,市政府大幅度提升了高龄津贴标准,每人每月的标准分别为:80-89周岁由30元提高至60元;90-99周岁由60元提高至12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人由100元提高至500元,惠及全市6.4万名高龄老人。为了方便老人,规范管理,我们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与“蚂蚁金服”合作,开发了高龄津贴人脸识别系统,实现远程管理和发放。三是切实落实困难老人保障政策。积极做好特困供养工作,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7200元(600元/月);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5700元(475元/月),分散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3840元(320元/月)。全面落实老年重点优抚对象待遇,确保老年重点优抚对象晚年生活无忧。落实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政策,主动关爱计生困难家庭老人。完善老年医疗保障体系,为老年人开辟“绿色就医”通道,落实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和免费健康体检政策。
  第二,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该市大力推进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和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初步构建起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连续两年获评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优秀单位。目前,全市共有敬老(光荣)院156所,福利院12所,经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养老院22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297个,共有养老床位1.56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27张。一是不断加大政策创制力度。近年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我市老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办法》、《关于推进乡镇敬老院达标建设的实施意见》、《抚州市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以及相关部门联合下发了《抚州市养老服务设施布点规划(2015-2030)》、《抚州市农村养老机构设计参考》等政策文件,为我市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提供了政策遵循。二是创新居家养老发展模式。积极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市爱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采取“公建民营”模式,引进中科院中科慧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依托中科院资源优势,组建抚州市中科慧康养老云平台,开展智能健康管理、居家养老生活服务、涉老产品推介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打造全省领先、全国有影响的智慧养老服务体系。三是升级改造公办养老机构。内设床位430张的市老年公寓一期全面投入使用,投资2.2亿元的二期工程老年康复楼全面封顶。从2014年开始,连续三年,市政府每年安排1000万元奖补资金,并统筹部分社会抚养费、福利彩票公益金等,对全市76所福利院、敬老院和光荣院实施了升级改造,全市有28所敬老院被评为江西省三星级敬老院。资溪县嵩市镇敬老院被评为全国模范敬老院,黎川县社会综合福利院被全国老龄办评选为全国“敬老文明号”称号,金溪县大耿村居家养老服务站等5家为老服务机构荣获省级“敬老文明号”称号。四是支持发展民办养老机构。以服务农村老人为主的民办养老机构东乡县老年幸福院,2013年被全国老龄事业基金会授予“全国爱心护理工程建设基地”。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位推动下,引进社会资本与上海亲和源集团合作,当年7月份开工建设,打造西津路养老示范机构,高标准建设医养结合养老院。由社会投资兴建的东乡银河家园医养服务中心、乐安中华情·龙源老年公寓,与临川区社会福利中心项目一起,迎接了市四套班子大巡察。市政府还在筹划以PPP模式,建设温泉养老示范社区,总投资10亿元。
  第三,大力推进老年维权工作。成立了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民政局负责人为副组长,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司法局和市老龄办领导为成员的老年人法律维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老年法律维权工作,依法保护涉案老年人合法权益,确保老年法律维权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一是积极办理老年人法律维权案件。2014年至2016年,全市共受理涉老民事案件分别为231件、253件、308件。对涉老民事案件处理是在立案、送达、保全、审理、执行等诉讼环节均享受优先权。对涉老刑事案件处理是坚持特案特办,对体弱多病、高龄、行动不便的老年当事人不传唤到庭,采取上门服务、现场开庭审理的办法,到老年当事人家中或村委会办案,使他们在家里甚至医院病床上参与诉讼。二是完善老年人法律援助便民举措。全市12个县(区)设立了法律援助中心、158个司法所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推行法律援助“惠民卡”制度,对低保户、五保户以及社会福利机构供养、重度残疾的老年人发放法律援助“惠民卡”,对持卡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予经济困难审查。目前,全市发放“惠民卡”2000余张,共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74件,受援老人316人,为老年人解决了一批涉及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务等纠纷案件。三是全力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鉴于以老年人为侵害对象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特别是诈骗、邪教类案件比较突出,2017年1月市公安、工信、电信、银行等19家机构联合成立反电信网络诈骗信息中心,通过加强法制宣传,提升老年人的自防自护能力。同时,民政等部门联合开展孤寡老年人的摸排救济等工作,防止其受到不法分子的侵害,依法维护和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积极激发老年群体活力。积极为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发展搭建平台,鼓励老年人参与幸福抚州建设。一是不断丰富老年文体活动。成立了抚州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市体育局每年开展老年人健身活动比赛。各地相继成立了老干部艺术团、合唱团、舞蹈队、门球队、台球队、乒乓球队、老年体协、围棋协会等各种团队组织,以此为依托广泛组织开展各类适合老年人的健身文体活动。全市平均每年开展老年体育竞赛活动达2000多项次,参与人数逾5万人次。2017年抚州代表队代表江西省老年体育协会参加全国第三届老年人健身比赛,在太极拳剑竞赛中获得金奖。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还围绕各类庆祝纪念活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文艺演出、书画摄影剪纸作品展、集邮展、歌咏比赛等主题活动,丰富广大老同志的精神文化生活。二是加速发展老年教育事业。深入贯彻国务院《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全市已有11所老年大学被评为“省级老年大学示范校”。老年教育基础设施不断改进,总投资达1亿元、占地面积达30亩的抚州老年大学新校区建设工程已开工建设。推进老年教育向基层延伸,全市已建立市、县、乡和社区全覆盖的老年教育四级网络,累计有老年大学(学校)110所,在校学员达1万多人。抚州老年大学开设了9个系,98个班级,招收学员近3348人次三是大力支持参与社会建设。全市450多个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协助调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发挥积极作用。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关工委组织4217个,动员6570名离退休干部开展“大手握小手,听党话、跟党走”和“联手三方,共织关爱网”活动,深入青少年开展社会核心价值观教育,特别是“党史、国史、家乡史”教育。近两年来,全市共举办“三史”教育宣讲活动400余场,听讲青少年6万余名。另外,老年科协、老年协会,在推进社会建设中都发挥了应有作用。
  第五,积极营造爱老助老氛围。广泛开展敬老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尊老、爱老、助老、护老的良好社会风尚。一是开展普法宣传。把“一法一办法”纳入普法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多角度宣传我市老年人社会保障和法律保障等工作。利用“文化下乡”平台,广泛开展“倡树文明新风、全面建成小康新抚州”文艺演出和宣讲“一法一办法”等活动。结合修订村规民约,把尊老敬老的“孝”文化融入村规民约之中,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尊老敬老的风尚不断深入群众的内心深处。二是弘扬先进典型。结合每年举办的“全民敬老月”和重阳节庆典活动,先后开展了“敬老文明号”、“十大孝子”、“十大敬老模范”、“孝亲敬老和谐家庭”、“孝亲敬老之星”、“老有所为之星”、“十大健康老人”等评选活动,通报表彰全市敬老爱老先进模范个人。近年来,该市先后有10位同志被全国老龄办评选为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先进个人。
 
链接交换请加微信:ZMYL123
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招贤纳士 | 网站声明
中国养老网是全国养老服务业领先的资讯发布传播平台 创建中国养老智库
Copyright ? 2014 中国养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35259号
网站设计著作权已注册 侵权必究
扫一扫,关注养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