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居家养老服务采购(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作者: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2017-04-14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居家养老服务采购(二次招标)
  品目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行政区域长春市公告时间2017年04月14日10:5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4月14日09:00至2017年04月20日15:30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供应商网站自行下载
  开标时间2017年05月08日13:30
  开标地点长春净月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大楼402会议室
  预算金额¥21.1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宏宇
  项目联系电话0431-84532410
  采购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丹0431-88470477
  代理机构名称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居家养老服务采购(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居家养老服务采购(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JZCF2017-2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宏宇
  项目联系电话:0431-8453241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方式:王丹0431-88470477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的委托,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居家养老服务采购(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说明
  1、项目编号:JZCF2017-22
  2.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居家养老服务采购(二次招标)
  3.招标内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居家养老服务采购(二次招标),服务内容为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域内符合国家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对象的生活照料服务,包括为老年人提供助洁、助浴、助行等家政服务、照料服务。
  第一包:永兴街道和净月街道居家养老服务
  第二包:玉潭镇和新立城镇及新湖镇居家养老服务
  4.服务期:2017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
  5.质量标准:合格。
  6.项目预算:
  第一包预算为人民币叁万叁仟陆佰元整(¥33600.00)
  第二包预算为人民币壹拾柒万柒仟陆佰元整(¥177600.00)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的规定;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家政或者居家养老服务;
  3.投标人需为作业员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6.投标人需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成为注册供应商,请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注册登记,务必在网上注册成功之日起10日内(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携带所要求的注册登记相关文件材料,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注册入网审批,审批通过并签署《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注册协议》后即可参与报名。
  7.投标人前来报名时应提供下述文件资料(其中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7.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登记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7.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3投标人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7.4投标人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的原件及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7.5投标人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的原件及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6投标人近三年(2014—2016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7意外伤害保险单。
  三、投标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2.时间:2017年4月14日至2017年4月20日(节假日除外)9:00-15:30(北京时间)。
  3.审查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四楼A区政府采购中心。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登陆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后,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安排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5月8日13: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会议中心扇形会议室。
  3.投标文件递交前,投标人必须以转账形式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交每一包壹万元(以人民币计)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存入采购机构指定账户,并到采购机构(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楼5楼A区)办理投标保证金递交手续。(收款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财务结算中心;账号:7770520109000022;开户行:吉林银行福祉大路支行;地址: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不得以其他单位、授权单位或被授权单位的转账作为保证金垫付,不收取现金、存折、外币。(投标人须将转账或汇款凭证同采购机构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一并附入投标文件内,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净月高新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中心4楼A区邮政编码:130122
  联系电话及传真:0431-84532410
  网址:http://procure.jingyue.gov.cn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七年四月十四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的规定;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家政或者居家养老服务;3.投标人需为作业员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6.投标人需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成为注册供应商,请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注册登记,务必在网上注册成功之日起10日内(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携带所要求的注册登记相关文件材料,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注册入网审批,审批通过并签署《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注册协议》后即可参与报名。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12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4月14日09:00至2017年04月20日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网站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网站自行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4月20日15: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5月08日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净月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大楼402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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