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紫竹院街道办事处紫竹院街道养老照料中心建设工程(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2017-05-2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紫竹院街道养老照料中心建设工程(监理)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紫竹院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17年05月27日 15:2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5月27日 09:00  至  2017年06月06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 ¥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小黄庄北街外贸安贞大楼B座612室 
  开标时间 2017年06月16日 10:00 
  开标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小黄庄北街外贸安贞大楼B座7层第一会议室 
  预算金额 ¥16.6826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志明、李强 
  项目联系电话 010-82233939-8066 010-82233939-8067 
  采购单位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紫竹院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广源闸路临3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孙老师 010-68414447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小黄庄北街外贸安贞大楼B座61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孙志明、李强 010-82233939-8066 010-82233939-8067  
  附件: 
  附件1 招标公告.pdf 
 
  北京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紫竹院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紫竹院街道养老照料中心建设工程(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紫竹院街道养老照料中心建设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GFTC17PP017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志明、李强
  项目联系电话:010-82233939-8066 010-82233939-806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紫竹院街道办事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广源闸路临36 
  联系方式:孙老师 010-6841444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孙志明、李强 010-82233939-8066 010-82233939-8067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小黄庄北街外贸安贞大楼B座61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紫竹院街道养老照料中心建设工程(监理)一项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紫竹院街道养老照料中心建设工程(监理),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遵守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投标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本单位出具的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6826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5月27日 09:00 至 2017年06月0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小黄庄北街外贸安贞大楼B座612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行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16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6月16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小黄庄北街外贸安贞大楼B座7层第一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备注:购买文件时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则只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购买人为法定代表的,则提供法定代表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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