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禄丰县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作者: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2017-08-0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云南省禄丰县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品目
  采购单位禄丰县民政局
  行政区域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告时间2017年08月04日18:57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08月29日09:00
  资格审查日期2017年08月29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茂林
  项目联系电话0878-4121709
  采购单位禄丰县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楚雄州禄丰县金山镇世纪大街中段(县体育馆西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78-4121709,2226011475@qq.com
  代理机构名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昆明市世纪金源大道世纪金源商务中心2幢19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987801333,425743721@qq.com
  云南省禄丰县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5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及要求,对云南省禄丰县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面向国内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并符合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采购条件
  禄丰县财政局、禄丰县民政局组织开展了本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现已完成。《云南省禄丰县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由禄丰县人民政府(授权主体)审核批复,并授权禄丰县民政局作为项目的实施机构(采购人),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选的社会资本共同组建项目公司(SPV)。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云南省禄丰县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工程PPP项目
  项目授权主体:禄丰县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机构:禄丰县民政局
  2.2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楚雄州禄丰县金山镇南雄社区红苍村民小组
  2.3投资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65000.00万元。其中:
  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34878.82万元,占总投资的53.66%;
  ⑵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10000.00万元,占总投资的15.38%;
  ⑶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001.34万元,占总投资的18.46%;
  ⑷预备费3590.31万元,占总投资的5.52%;
  ⑸建设期贷款利息4529.54万元,占总投资的6.97%。
  2.4建设内容: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86668平方米(约130亩),总建筑面积为123227.76平方米,平米投资为5274.79元/㎡。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云南省禄丰县养老服务综合体项目技术经济指标
  项目 指标 单位 备注
  用地面积 86668.00 130亩
  总建筑面积 123227.76 1700床
  其中 地上建筑面积 111600.20
地下建筑面积 11627.56
  其中 康复综合楼 34673.40 12F,病床100床、养老床位340床
体检护理中心 3769.80 3F
后勤保障综合楼 7434.00 6F
医养结合病房 6998.40 6F,100床
综合楼 8572.80 6F
中端疗养院 8280.00 6F,500床
高端独栋养老 7200.00 3F,7栋,100床
高端合院养老 8400.00 3F,8栋,200床
老年公寓 19800.00 11F,9栋,360床
活动会所 1800.00
庭院廊台 4351.80
污水处理站 320.00
  建筑基底面积 20132.80
  绿地面积 30333.80
  容积率 1.42 /
  绿地率 35.00%
  建筑密度 23.23%
  停车位 600
  其中 地上停车位 400
  
  3.3回报机制: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
  3.4采购范围:本项目的融资、运营、维护更新及移交;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将在确定PPP社会资本方后依法进行招标。
  3.5项目投融资结构:
  本项目资本金比例设定为项目预计总投资的30%。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19500万元人民币,其中:政府方出资1950万元,持股比例为10%;社会资本方出资17550万元,持股比例为90%。缺口部分为45500万元,缺口资金来源于项目公司通过向金融机构融资或其他合法方式解决,政府不再承担融资及融资担保。
  4.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4.1主体要求
  (1)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企业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
  (2)若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3)单位负责人(即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除外)。
  4.2业绩要求
  2012年至今,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具有两个项目(建筑工程施工或养老院建设的投融资或运营项目,且累计合同额不低于1.5亿元,下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若为联合体投标,业绩可以累加。
  4.3人员要求
  人员必须是申请人为其购买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的在册在职人员。
  4.4财务要求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申请人提供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2014年1月1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经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年度审计报告及2017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5投融资能力
  (1)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以2016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资产负债率不超过20%。
  (2)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可累加)提供金融机构出具的存款证明材料、授信可用额度证明材料,累计额度不低5亿元人民币,不同银行或农村信用社出具的证明材料金额可累加。
  4.6商业信誉要求
  (1)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接受行政执法调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申请人提供承诺函(须如实承诺)。
  (2)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2014年1月1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和行业主管部门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3)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自2014年1月1日至今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
  (4)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的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递交资格预审响应文件时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单位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后出具的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还应向采购人提供满足上述条件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4.7云南省省外企业(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相关方)须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云建建[2015]342号)文件的规定办理入滇备案信息登记,提供有效的入滇备案证或省外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原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14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世纪金源大道世纪金源商务中心2幢19楼)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元(文件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资格预审文件。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购买文件(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1)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须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副本(须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
  (3)组织机构代码证(须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入滇备案证或省外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须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联合体协议书(须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适用)
  若为联合体申请,上述第(1)—(3),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6.1资格预审时间:2017年8月29日09: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和电子文档一份),递交后一律不予退还。
  6.2资格预审地点:楚雄州禄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6.3资格审查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5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5家。合格申请人达到3家或3家以上,方可进行本次采购活动的下一个环节;合格申请人不足3家的,项目实施机构应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申请人仍不足三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7.联系人:
  采购人:禄丰县民政局
  地址:楚雄州禄丰县金山镇世纪大街中段(县体育馆西侧)
  联系人:杨茂林
  电话:0878-4121709
  邮箱:2226011475@qq.com
  采购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世纪金源大道世纪金源商务中心2幢19楼
  联系人:姚云锦
  电话:13987801333
  邮箱:425743721@qq.com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资格预审结果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链接交换请加微信:ZMYL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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