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德胜街道办事处24号院养老照料中心箱式变电站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2017-09-1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4号院养老照料中心箱式变电站
  品目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德胜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西城区公告时间2017年09月11日15:5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9月11日09:00至2017年09月18日16:00
  招标文件售价¥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819室(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普仁医院北侧)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09日09:30
  开标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815室
  预算金额¥22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安琪、张靖
  项目联系电话010-67193735
  采购单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德胜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教场口街9号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10-62011187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赵安琪、张靖010-67193735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德胜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4号院养老照料中心箱式变电站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4号院养老照料中心箱式变电站
  项目编号:BJJF-2017-114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安琪、张靖
  项目联系电话:010-6719373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德胜街道办事处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教场口街9号院
  联系方式:010-6201118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安琪、张靖010-67193735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24号院养老照料中心箱式变电站
  采购数量:1家单位
  采购用途:箱式变电站建设
  简要技术要求/或基本概况介绍/招标项目的性质:箱式变电站建设、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应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受聘于投标人的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安全“B”本);注册于外地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资质;4、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五级(含)以上;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项的;6、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0.0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11日09:00至2017年09月18日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819室(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普仁医院北侧)
  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经检查合格后,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09日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09日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815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人民币200元/本,图纸每套300元,文件及图纸售后不退售后不退。
  凡有意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经检查合格后,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注:如提供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3、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五级(含)以上(复印件);
  4、如领取人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如领取人为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若为外省市、港澳台地区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需提供《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复印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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