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半失能和失能老人关爱服务行动(购买城区70周岁以上半失能和失能老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品目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长春市朝阳区民政局
行政区域吉林省公告时间2017年09月12日13:0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9月12日09:00至2017年09月18日16:00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西安花园3950号)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09日13:30
开标地点长春市海航名门酒店四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司伦
项目联系电话0431-87821231
采购单位长春市朝阳区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0431-8510923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贾女士
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3950号170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徐司伦0431-87821231
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朝阳区民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朝阳区半失能和失能老人关爱服务行动(购买城区70周岁以上半失能和失能老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半失能和失能老人关爱服务行动(购买城区70周岁以上半失能和失能老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GJZ2017C-C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司伦
项目联系电话:0431-8782123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朝阳区民政局
地址:0431-85109239
联系方式:贾女士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司伦0431-87821231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3950号1707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GJZ2017C-C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朝阳区半失能和失能老人关爱服务行动(购买城区70周岁以上半失能和失能老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长春市朝阳区民政局。资金来源为长春市民政局福利彩票公益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半失能和失能老人关爱服务行动(购买城区70周岁以上半失能和失能老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2.2服务对象及补助标准:具有朝阳区城市户籍并实际居住在长春市城区范围内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的居家半失能和失能老人(入住养老机构的或者已经享受失能照护保险政策待遇的重度失能老人不再重复享受购买服务项目。以上服务对象均不含精神类疾病和传染类疾病患者或其他不具备服务条件的人群);政府补助标准为150元/老人·月;
2.3服务内容:服务内容严格按照《长春市居家养老服务标准(试行)的通知》(长民发【2015】25号)相关内容执行。服务内容包括家务料理、生活照料、康复保健、精神慰籍等服务,只适宜提供上门服务。(具体服务项目见招标文件);
2.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2.5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应为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或经工商行政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场地、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2014年-2016年)有过类似服务业绩至少一项;
3.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居家养老服务等相关内容;
3.4具有健全的组织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
3.5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近三年(2014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在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前两年年检合格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
3.7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
3.8必须在居家养老服务内容范围内开展服务。不得以居家养老服务为名从事传销、强迫性消费等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的活动;
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参加投标活动近三年(2014年-2016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4.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2日至2017年9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近三年(2014年-2016年)类似服务业绩至少一项;(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近三年(2014年-2016年)经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在2014年后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成立年份以后的财务审计报告)、验资报告(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西安花园3950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09日13:30分前,接收地点:长春市海航名门酒店四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朝阳区民政局
联系人:贾女士
联系电话:0431-8510923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3950号1707室
联系人:徐司伦
电话:0431-8782123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9230402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2投标人应为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或经工商行政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场地、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2014年-2016年)有过类似服务业绩至少一项;3.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居家养老服务等相关内容;3.4具有健全的组织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3.5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近三年(2014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6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在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前两年年检合格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3.7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3.8必须在居家养老服务内容范围内开展服务。不得以居家养老服务为名从事传销、强迫性消费等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的活动;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10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参加投标活动近三年(2014年-2016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作无效标处理;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12日09:00至2017年09月18日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西安花园3950号)
招标文件售价:¥3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西安花园3950号)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09日13: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09日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海航名门酒店四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