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莲前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2017-11-16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莲前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莲前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 思明区 公告时间 2017年11月15日 09:4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11月10日 21:10  至  2017年11月17日 21:10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 2017年12月01日 09:00
  开标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斗西路209号电控大厦1008室
  预算金额 ¥20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592-5966825
  采购单位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莲前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85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92-5966825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斗西路203号瑞成大厦209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92-5712281
  受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莲前街道办事处委托,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350203]MJGC[GK]2017004、莲前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203]MJGC[GK]2017004
  2、项目名称:莲前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其他社会服务 1项 960000
   960000 19200
  2 2-1 其他社会服务 1项 1080000
   1080000 216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小型、微型企业。(2)监狱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投标人应同 时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的一个月内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否则投标无效。④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不合格供应商。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节能证明材料(若有);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前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由招标人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等。 对招标文件中带“★”的条款的有任何负偏离或不满足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带“★”号条款汇总如下: (一)助老员相关要求★1、履行为老服务岗位的人数要求(简称助老员) 根据每个社区辖内实际老人数及其占户籍总人数的比例确定购买服务金额,老人比率16%以上(含16%)或实际老人数大于800人(含等于)的社区按照12万/年购买服务,老人比率16%以下或实际老人数小于800人的社区按照6万/年购买服务。其中合同包1中莲顺、侨福、前埔北、莲成、岭兜等5个社区至少各配备2名固定专职的社区助老员,莲丰、万景、观音山 、洪文、何厝、塔埔等6个社区至少各配备1名固定专职的社区助老员;合同包2中金鸡亭、莲薇、前埔南、前埔东、西林、前埔等6个社区至少各配备2名固定专职的社区助老员,龙山桥、莲怡、莲云、瑞景、莲翔、前埔西等6个社区至少各配备1名固定专职的社区助老员。助老员由社会组织派遣在岗提供服务,工资待遇由社会组织统筹发放。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此提供书面承诺。 (二)投标要求★1、投标人对所投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若中标,中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应经采购人确认,若采购人对服务方案有进行调整、修改,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待采购人确认无误后方可进场服务,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此作出承诺。 为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并保证服务质量,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1个合同包,经评审,当一个投标人同时在两个合同包均排名第一时,则按投标人承诺的中标优先顺序确定其中标合同包,其余的合同包则由排名在其下一位的投标人递补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要求投标人须对此作出专项书面承诺。
  包:2 
  明细 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节能证明材料(若有);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前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由招标人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等。 对招标文件中带“★”的条款的有任何负偏离或不满足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带“★”号条款汇总如下: (一)助老员相关要求★1、履行为老服务岗位的人数要求(简称助老员) 根据每个社区辖内实际老人数及其占户籍总人数的比例确定购买服务金额,老人比率16%以上(含16%)或实际老人数大于800人(含等于)的社区按照12万/年购买服务,老人比率16%以下或实际老人数小于800人的社区按照6万/年购买服务。其中合同包1中莲顺、侨福、前埔北、莲成、岭兜等5个社区至少各配备2名固定专职的社区助老员,莲丰、万景、观音山 、洪文、何厝、塔埔等6个社区至少各配备1名固定专职的社区助老员;合同包2中金鸡亭、莲薇、前埔南、前埔东、西林、前埔等6个社区至少各配备2名固定专职的社区助老员,龙山桥、莲怡、莲云、瑞景、莲翔、前埔西等6个社区至少各配备1名固定专职的社区助老员。助老员由社会组织派遣在岗提供服务,工资待遇由社会组织统筹发放。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此提供书面承诺。 (二)投标要求★1、投标人对所投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若中标,中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应经采购人确认,若采购人对服务方案有进行调整、修改,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待采购人确认无误后方可进场服务,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此作出承诺。 为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并保证服务质量,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1个合同包,经评审,当一个投标人同时在两个合同包均排名第一时,则按投标人承诺的中标优先顺序确定其中标合同包,其余的合同包则由排名在其下一位的投标人递补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要求投标人须对此作出专项书面承诺。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7-11-10 21:10 报名截止时间:2017-11-27 17:30
  9、投标截止时间:2017-12-01 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12-01 09:00,厦门市思明区斗西路209号电控大厦1008室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莲前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859号
     联系人姓名:张舒苹
     联系电话:0592-5966825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斗西路203号瑞成大厦209室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92-5712281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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