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350213]WS[GK]2017025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品目 服务/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社会服务/其他社会服务
采购单位 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
行政区域 厦门市 公告时间 2017年12月01日 17: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12月01日 08:00 至 2017年12月16日 17:33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 2017年12月22日 09:00
开标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128号富兴大厦B栋11楼开标厅
预算金额 ¥1168.7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欧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电 话:0592-5166126 传 真:0592-5822911 邮箱:oqhamoi@163.com
采购单位 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501-50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曾志勇,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501-509
代理机构名称 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128号富兴大厦B栋11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欧先生 电 话:0592-5166126 传 真:0592-5822911 邮箱:oqhamoi@163.com
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受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350213]WS[GK]2017025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350213]WS[GK]2017025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项目编号:[350213]WS[GK]201702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电 话:0592-5166126 传 真:0592-5822911 邮箱:oqhamoi@163.com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501-509
联系方式:曾志勇,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501-5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欧先生 电 话:0592-5166126 传 真:0592-5822911 邮箱:oqhamoi@163.com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128号富兴大厦B栋11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包:1明细 描述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节能证明材料(若有);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前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包:2明细 描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节能证明材料(若有);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前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包:3明细 描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节能证明材料(若有);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前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68.7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2月01日 08:00 至 2017年12月16日 17:33(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128号富兴大厦B栋11楼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其他社会服务 否 28(个) 5546800
5546800 110000
2 2-1 其他社会服务 否 21(个) 4160100
4160100 80000
3 3-1 其他社会服务 否 10(个) 1981000
1981000 39000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小型、微型企业。(2)监狱企业。(3)促进残疾人就业。(4)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 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③查询记录和证据 留存的具体方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的相关网页截图的打印件。④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不合格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