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社会福利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黑龙江省社会福利院养老服务示范基地亮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社会福利院养老服务示范基地亮化工程
项目编号:HLJZKWH-2018-008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51-5778753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社会福利院
地址:曲先生0451-83391820
联系方式:哈尔滨市香坊区南直路7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先生0451-57787536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林街25-1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项目清单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设备和经济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约记录,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到检察院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现场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7、潜在投标人投标登记时拟投项目班子人员信息 (注册建造师: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及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以上人员均要求为相关专业)与投标文件中的人员必须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8、投标登记阶段及评标阶段,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4月09日 09:00 至 2018年04月1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投标登记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4月2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4月2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投标文件递交处”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社会福利院的委托,对黑龙江省社会福利院养老服务示范基地亮化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HLJZKWH-2018-0084
二、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社会福利院养老服务示范基地亮化工程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0万元。
四、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五、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
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六、质量标准: 合格。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设备和经济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约记录,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到检察院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现场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7、潜在投标人投标登记时拟投项目班子人员信息 (注册建造师: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及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以上人员均要求为相关专业)与投标文件中的人员必须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8、投标登记阶段及评标阶段,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年4月9日至2017年4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7)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截图及最高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的失信证明网页截图;
(8)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工长)的岗位证书、质量员(质检员)的岗位证书、安全员的岗位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上人员必须证企相符、专业相符,并出具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9)投标企业在黑龙江省内须提供项目经理及班子成员由社保部门出具有本企业名称的近六个月(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社保证明和经劳动用工信息备案管理系统的《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信息备案册》(劳动合同),省外及其他拟投标企业须提供用户名和密码及密钥,现场进行核实是否为本单位职工,如提供信息不实,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0)由检察机关出具对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建造师,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的近3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复印件留存代理机构处),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
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4月28日9时30分,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送达代理机构指定的文件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十、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投标文件递交处”。
十一、投标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亲自递交投标文件,代理机构项目经理审核通过后,办理签收手续,否则投标文件被拒收。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省社会福利院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南直路75号
联系人:曲先生
联系电话:0451-8339182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林街25-11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451-57787536
邮政编码:150001
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9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