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受城厢区霞林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霞林街道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托管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霞林街道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托管经营项目
项目编号:PTZS-2019083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黄
项目联系电话:0594263183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城厢区霞林街道办事处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
联系方式:陈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黄
代理机构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小区1号楼502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我司受城厢区霞林街道办事处委托,现决定对霞林街道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托管经营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PTZS-20190830
项目名称:霞林街道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托管经营项目
1、投标人的报价就是采购人支付的租金补助专项资金价格,剩余的租金由中标人支付,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推荐为中标人,即报价最低(采购人需支付租金最少)推荐为中标人。
2、投标人报价须体现出每月、每年、三年总价。
例如:A公司报价每年5万元人民币(三年15万),即采购人每年支付租金5万元人民币(三年15万),剩余9.4万(三年28.2万)租金由中标人支付给采购人,采购人一次性支付给房东144000.00元。
3.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签订合同。
4、服务地点:按招标人服务指定地点。
5.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叁年。
6.服务质保金:中标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前须向采购单位一次性缴纳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服务质保金,待托管期限叁年满后且无未了事宜,采购人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中标人。若在服务期间,中标人放弃经营或经营过程中涉及到违法的,采购人有权扣除服务质保金,不予退还,并追究法律责任。
7.中标人在经营管理期间,应严格履行各项管理和服务职责,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等工作。霞林街道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在托管期间如发生任何事故,所造成的人员或者财产损失等,均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8.协议履行期间,中标人如需对霞林街道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进行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须征得我单位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相关部门审批的,则还需要我单位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装修期经我单位同意在合同期限上相应延长时间。装修后所形成的附合物托管期满后无偿归我单位所有,中标人不得拆移或要求补偿。
9、投标人应按合同包响应,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响应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10.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中标款项时,采购人须提供同等额的正式发票。
11.中标人不得将霞林街道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托管经营项目经营管理权整体或部分转包、转委托给第三方进行经营,不得将日间照料中心转为其他用途,否则我单位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追究中标人法律责任。
12、本项目服务采购设有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肆拾叁万贰仟元整(¥4320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投标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投标人须知第3条规定的条件、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服务商均可成为合格的投标人。其经营活动涉及到须经国家行政许可的,应获得许可。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
2.投标人代表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4.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服务能力的相关材料;
6.投标人需书面承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供应商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8.由于2018年8月1日起检察机关不再提供无行贿犯罪告知函查询,本项目由投标人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格式自拟);
9.投标人须承诺,本公司或企业具有经营养老服务组织的能力,且保证今后能开展医保服务相关工作,在后期经营中提供医养结合服务项目。
时间安排 延期招标公告期:2019年9月30日-2019年10月20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
招标答疑时间:2019年10月14日15:00-16:00
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1日下午15:00分
地点安排:
投标咨询、报名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小区1号楼502,联系人:小黄,电话/传真:0594-2631836。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小区1号楼502。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投标报名方式及标书费
上门报名:即供应商直接到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邮寄方式报名:即投标人先将标书费和邮购费转帐或电汇到指定的帐户,再将转帐或电汇的银行回单、报名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手机、E-mail、报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传真至我司,我司再将招标文件通过快递和发电子邮件方式寄给报名人。
无记名方式报名:即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下载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工本费1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一并交于招标代理人。
投标保证金:
本批招标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元)。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一日以转帐或电汇形式交至(开户名称: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莆田市分行,账号:35001632433050002978)以款到帐户为准,不接受现金及汇票。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以公司的帐户或公司的名称缴纳,不得以投标代表个人的名称缴纳。
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指定帐户:
中标服务费缴纳帐户:开户名称: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莆田市分行,账号:35001632433050002978,招标服务费:本项目招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领取通知书时向中标人一次性收取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我司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本项目的招标公告、更改通知、定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响应人及时关注,投标响应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查询相关更改通知等信息而影响响应的,投标响应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投标人须知第3条规定的条件、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服务商均可成为合格的投标人。其经营活动涉及到须经国家行政许可的,应获得许可。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2.投标人代表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4.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服务能力的相关材料;6.投标人需书面承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投标供应商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8.由于2018年8月1日起检察机关不再提供无行贿犯罪告知函查询,本项目由投标人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格式自拟);9.投标人须承诺,本公司或企业具有经营养老服务组织的能力,且保证今后能开展医保服务相关工作,在后期经营中提供医养结合服务项目。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3.2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9月30日08:00至2019年10月21日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小区1号楼50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上门登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1日15: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0月21日15:00
六、开标地点:
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小区1号楼502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