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新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松原市宁江区社会养老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松原市宁江区青莲社区服务中心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松原市宁江区青莲社区服务中心装修工程
项目编号:JLXZ-2020-GC05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万江
项目联系电话:1389411543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松原市宁江区社会养老服务中心
地址:松原市宁江区
联系方式:胡万江1389411543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新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谢佳0431-81132547
代理机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绿地中央广场B10B栋1740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松原市宁江区青莲社区服务中心装修工程;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招标范围:青莲社区服务中心装修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工程预算:718505.00元;
6.工程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7.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
8.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7年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外省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5.“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1.8505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13日09:00至2020年05月19日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新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
招标文件售价:¥8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13日至2020年5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新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基本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5)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缴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6)近三年(2016年度-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8)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证合格证书(B类)原件及复印件;(9)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官网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10)外省入吉企业需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上证件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套,图纸及相关资料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03日10: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03日10:0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新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吉林省长春市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绿地中央广场B10B栋1740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第一标段人民币14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