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巧家县民政局养老服务机构集中供养托管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2020-05-27


  1.招标条件

  “巧家县民政局养老服务机构集中供养托管运营服务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巧家县财政局审批意见,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巧家县民政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组织对“巧家县民政局养老服务机构集中供养托管运营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1)采购编号:QJCG2020017

  (2)项目名称:巧家县民政局养老服务机构集中供养托管运营服务项目。

  (3)巧家县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现状

  ①特困人员基本情况:目前,全县共有特困供养人员1771人,其中:完全丧失自理能力的350人,部分丧失自理能力的422人,有自理能力的999人。

  ②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情况:我县当前已建成的养老服务机构共9个(敬老院2个,社会福利服务中心7个),总投资1.21亿元,总建筑面积37905?,实有床位840个,水、电、路、消防等配套设施以及必备的内部设备完善,2019730日前已全部投入使用。

  ③集中供养情况:全县现有集中供养人员391人(其中:完全丧失自理能力的115人,部分丧失自理能力的88人,有自理能力的188人)。失能半失能人员集中供养率为26%。各养老服务机构现有64名临聘工作人员。本项目只对入住养老服务机构的供养人员进行托管服务。

  (4)采购内容

  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选择承接主体,由社会服务力量对全县9个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设施运行和维护管理、对自愿入住养老服务机构的供养人员进行集中供养以及完成巧家县民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5)运营管理范围

  ①拟托管机构:全县9个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设施运行和维护管理。分别为巧家县中心敬老院、老店镇农村敬老院,包谷垴乡、马树镇、崇溪镇、新店镇、大寨镇、药山镇、红山乡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采暖、燃气、空调、电气、消防等运行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及管理。

  ②服务对象:范围涵盖全县特困供养人员,其中对完全丧失自理能力和部分丧失自理能力自愿入住养老服务机构的特困供养人员实现100%集中供养;对有自理能力的因地制宜进行集中供养,并完成民政局委托的其他事项。

  ③社会化托养的床位不能超过设计床位的20%。床位费、护理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伙食费等服务收费项目按照非营利性原则收取。

  (6)采购预算:1709.28万元。

  (7)服务要求:按采购人要求做好集中供养人员供养事宜及采购人委托的其他事项。

  (8)运营期限及退出机制

  ①运营期限:合同期为3年,实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后开始实施。

  ②退出机制:采购人每年委托第三方监督评估机构根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评估标准和评估办法对养老服务管理实施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终止合同的依据。若承接主体运营期间出现违法、违约行为,采购人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托管合同。

  (9)实施地点:巧家县中心敬老院、老店镇农村敬老院,包谷垴乡、马树镇、崇溪镇、新店镇、大寨镇、药山镇、红山乡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包括在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划入公益二类或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承接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③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④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⑤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⑥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⑦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

  ⑧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将采用资格后审。

  6.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52608:30时至060123:59时前登录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ztggzyjy.zt.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7.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061609:00时。

  (2)递交方式:网上递交,递交网址为http://ztggzyjy.zt.gov.cn,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再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

  8.开标方式

  (1)供应商原则上采用网上远程解密方式参与投标。如有特殊情况,也可以选择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持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到巧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进行现场解密,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变。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后果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针对网上远程解密方式开标的项目,供应商登录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在截标时间前提前进入到“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和签名确认等相关操作。若供应商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放弃投标。开标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采购人)回复。在规定的签名确认时间内不进行开标一览表确认的,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热线:0870-2221602

  注:上传投标文件时加密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开标时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必要工具,否则将不能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入失败的,均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ynggzyxx.gov.cn)、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ztggzyjy.zt.gov.cn)、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http://220.163.118.118/index.html?siteId=5729)上发布,其中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由采购代理机构自行发布。其它网站转发无效,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不承担责任。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巧家县民政局

  地址: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青年路24

  联系人:王政银

  联系电话:13578014085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黄土坡金泰国际91118室(云南分公司)

  联系人:王泽

  联系人电话:08716415304715391450189

  邮箱:yndfht@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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