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市黄埔区文冲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2020-09-10


  项目概况

  广州市黄埔区文冲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2608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093009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12-202009-102434-0029

  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文冲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006,400

  最高限价(如有):50064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2、标的数量:一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服务工时

  年度采购预算

  采购总预算

  服务期限

  年度最低服务总工时:22051

  小时;

  年度最高服务总工时:28028

  小时

  人民币166.88万元

  其中,2020-2023年年度运营经费预算为人民币164万元;

  2020-2023年年度服务资助经费预算为人民币2.88万元(根据实际服务情况进行结算)。

  人民币500.64万元

  其中:2020-2023年运营经费总预算为人民币492万元;

  2020-2023年服务资助经费总预算为人民币8.64万元(根据实际服务情况进行结算)。

  3年,一年一签。每年由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统一开展服务评估,评估合格后续签,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

  注:★1、投标人必须对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2、投入本项目的投标服务工时不得低于本项目年度最低服务总工时(22051小时)并且不得高于本项目年度最高服务总工时(28028小时),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报价须含人员经费、服务支持经费、专业支持经费、办公经费及由项目开展而产生的其他费用;服务对象资助经费、服务项目补助经费等政策法规规定的其他经费。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3年,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近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该项行政罚款达到规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如果该行政罚款所属的行业行政部门、行政区域对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不一致的,以金额最低的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为老服务相关内容。

  3.投标人不属于《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616号)第二十五条规定“在2年内不得参与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招投标”的情形(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投标人未被列入“广州市居家养老网上服务大厅”的“黑名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投标截止时有承接本区行政区域内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评估项目或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评估项目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任一资质:

  (1)投标人须取得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投标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或(2)与第三方机构【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签订书面合作协议,投标时提供有效的书面合作协议复印件及第三方机构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或(3)与第三方机构【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四方机构【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均签订书面合作协议,投标时须同时提供与第三方机构有效的书面合作协议复印件及第三方机构有效证书复印件、与第四方机构有效的书面合作协议复印件及第四方机构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打印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投标时提交承诺函)。

  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提交承诺函)。

  10.投标人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近三年在招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行为承诺书》原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910日至202091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2608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093009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5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④《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⑤《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备注:已完成报名的供应商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请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务必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完成注册登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文冲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广新路128

  联系方式:020-824949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2608

  联系方式:020-872584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小姐,黄先生

  电话:020-87258495-107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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