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青秀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城市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化运营服务项目(NNZC2021-G1-030131-HYJS)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2021-06-01


  项目概况

  青秀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城市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化运营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由潜在供应商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免费下载采购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62113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ZC2021-G1-030131-HYJS

  项目名称:青秀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城市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化运营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计划文号:QXZC2021-G3-00505-004QXZC2021-G3-00505-003QXZC2021-G3-00505-002QXZC2021-G3-00505-001

  项目名称:青秀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城市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化运营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A分标:0元;B分标:0元;C分标:0元;D分标:0

  最高限价:A分标:0元;B分标:0元;C分标:0元;D分标:0

  采购需求:A分标:共11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1个城市养老服务中心。具体为:新竹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星湖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民族宫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纬武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民族大道中段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民主路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民生东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思贤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园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东葛路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政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金葫社区城市养老服务中心;

  B分标:共10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1个城市养老服务中心。具体为:百花岭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枫林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凤岭北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金湖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嘉宾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厢竹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月湾社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丹凤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银杉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屯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吉祥社区城市养老服务中心;

  C分标:共11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具体为:方园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金花茶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茅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长虹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二塘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长堽路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广园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天桃商业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桃源北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七星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中山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D分标:共19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1个城市养老服务中心。具体为:桃源南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柳沙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河堤新街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金浦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金洲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大板三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凤岭南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铜鼓岭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桂雅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青环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桂花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平岭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大岭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通福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蓉茉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盘古社区城市养老服务中心、龙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在建项目)、秀山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在建项目)、埌西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在建项目)、紫荆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在建项目)。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等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531日至20210621日,每天上午8:0014:00,下午12:00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由潜在供应商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062113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062113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开标厅(具体详见九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公告发布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

  5、为避免供应商不良诚信记录的发生,及配合采购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在政采云注册的供应商可在获取采购文件后登录政采云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881-7190

  6、(三)特别说明:根据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恢复非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项目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模式的通知》(南机事函〔202171号)规定,供应商可自行选择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邮寄送达,具体要求如下:

  1.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送达:

  1.1投标文件现场递交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

  1.2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接收时间:202106211200分至1300分前(北京时间)如因投标人未遵守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要求而导致逾期递交或无法递交所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应自行评估风险,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责任。

  2.采用邮寄方式送达:

  2.1代理机构抵达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将近1.5小时的车程,为确保谈判响应文件顺利送达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应在202106211000分前将响应文件送达广西南宁市高新区科园大道东四路7号远信大厦2517室(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递交至截标地点,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2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供应商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如无法准时送达的,请选用现场递交。

  2.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子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纸质表格。

  2.4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高新区科园大道东四路7号远信大厦2517室。

  2.5收件人:刘工,联系电话:0771-5670712

  2.6投标文件邮寄接收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的正常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是指每天9:00-12:0015:30-18: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接收投标文件。

  (四)开标现场

  1.投标文件拆封及密封性检查:截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和采购人及抵达开标现场的投标人的见证下拆开投标文件包封,采购人及抵达开标现场的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密封性和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进行签字确认。

  2.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填写开标记录表,交由记录人、监督人及抵达开标现场的投标人当场见证。

  3.关于不参与现场投标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3.1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投标人务必做到: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

  3.2开标当天投标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现场递交、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确认。

  3.3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宁市青秀区民政局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1322

  联系方式:吴工0771-58263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高新区科园大道东四路7号远信光电产业大楼252517

  联系方式:刘工,0771-56707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771-5670712

       

链接交换请加微信:ZMYL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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